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吸納就業(yè)困難人員社保補貼

補貼對象

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(勞務派遣單位除外)

辦理條件

1.用人單位招用就業(yè)困難人員、符合當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隨軍配偶或本省及協(xié)作地區(qū)的脫貧人口,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(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,勞動合同不做時間要求);

2.相關人員按規(guī)定繳納社會保險費。

辦理方式

1.網(wǎng)上辦理

在廣東公共就業(yè)云平臺進行辦理(操作指引見后文)

網(wǎng)址:https://ggfw.hrss.gd.gov.cn/employment/internet/portal/#/home

2.現(xiàn)場辦理

廣州市天河區(qū)軟件路13號天河區(qū)政務中心4樓A區(qū)就業(yè)業(yè)務窗口

辦公時間:

周一至周五

上午9:00-12:00

下午13:00-17:00

咨詢電話:

補貼標準

每月按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費、失業(yè)保險費、工傷保險費、生育保險費和職工社會醫(yī)療保險費給予補貼(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)。

補貼期限

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外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齡為準),其余同一人員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。

應提交材料

1.勞動合同或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(首次新增人員及續(xù)簽人員提供);

2.提供申請單位對公賬戶的開戶銀行及賬號信息(現(xiàn)場辦理需提供);

3.其他身份證明材料:

(1)脫貧人口證明材料;

(2)隨軍配偶的請?zhí)峁┫嚓P證明材料。

4.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(核驗后退回);

5.分公司需提供總公司授權委托書;

6.公章(現(xiàn)場辦理需提供)。

申請須知

1.首次補貼申請應于首次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(nèi)提出,正在享受補貼的補貼對象,在補貼期內(nèi)連續(xù)1年未按申請周期申請補貼的,不再受理。同一人員在同一單位就業(yè)的,本項補貼與員工制家政企業(yè)社會保險補貼不得疊加享受。對從原用人單位離職辦理失業(yè)登記、就業(yè)困難人員認定并重新入職原用人單位的,重新入職單位時間與在原單位離職時間(以參保時間計算)相距不足2個月的,原用人單位招用該就業(yè)困難人員不能申領此項補貼,公益性崗位人員退崗后的重新安置除外;

2.以就業(yè)困難人員(脫貧人口)身份享受政策時,各項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,各項崗位補貼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,首次享受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,以及國家和省其他另有規(guī)定的情形除外。

其他說明

分公司不得申請各項就業(yè)補貼,獲得總公司書面授權的除外。

文件下載

《授權委托書》請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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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(wǎng)上辦理操作指引

功能入口

入口:廣東公共就業(yè)服務云平臺→吸納就業(yè)困難人員社保補貼→立即辦理

功能說明

申請補貼。

操作步驟

1.點擊首頁旁邊的個人辦事或企業(yè)辦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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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選擇補貼申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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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找到對應的補貼事項,點擊立即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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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勾選承諾函點擊確認進入在線申請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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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選擇受理地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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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填寫單位申報信息并保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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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保存后可點擊新增人員按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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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輸入人員申報信息后點擊保存。

(注:養(yǎng)老、失業(yè)、工傷繳費信息自動獲取,無需填寫,若獲取失敗或獲取有誤,可在界面上修改金額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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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點擊導入人員進行導入頁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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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點擊導入Excel將填寫好的模板導入。

(注:導入時系統(tǒng)校驗需一定時間,請耐心等待?。?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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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天河就業(y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