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合理合法!”
14年前,劉先生還沒成為植物人,老婆孩子熱炕頭,小生活十分美滿!2011年后,這一切都變了。
劉先生和妻子之間總是因為某些小事爆發(fā)激烈的爭吵,兩人都意識到,與其相互折磨,不如一別兩寬。
離婚后沒多久,兩人之間面臨的第一個問題,便是誰撫養(yǎng)年僅9歲的女兒小劉?劉先生不是不想爭取。
一是家中沒有老人幫忙照顧,二是,自己工作非常忙,根本沒有時間照顧孩子,三是,妻子的時間恰恰足夠。

各方各面的理由都在昭示,劉先生不適合撫養(yǎng)孩子,不管走不走法律程序,孩子都會被判給母親。
所以,劉先生和前妻商量,平時工作特別忙連周末都騰不出時間的話,跟著母親生活,如果每周周末有時間,女兒小劉和劉先生一起生活。
小劉母親非常爽快答應(yīng)了劉先生的請求,并且劉先生回按時支付給前妻撫養(yǎng)費和其他孩子所需的費用。
這樣的處理結(jié)果對雙方來講,是最理想的結(jié)果,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,劉先生和前妻才剛剛領(lǐng)了離婚證,時間還沒一個月。

劉先生忽然在單位上出事了,被送到醫(yī)院后沒多久,醫(yī)生告訴他的家人一個好消息,一個壞消息。
好消息是劉先生命保住了,壞消息是劉先生成為植物人,需要長時間陪護和照顧,由于父母離世較早,家中只有四個姐姐。
于是,四個姐姐在聽聞弟弟突發(fā)疾病后,迅速商量好了辦法,每個人都承擔(dān)照顧弟弟的責(zé)任,日常的吃喝拉撒和護理,換班進行。
如果弟弟在護理過程中,出現(xiàn)疾病加重需要送醫(yī)的話,治療期間產(chǎn)生的所有診療費,均由四姐妹平攤。
四個姐姐對劉先生照顧的無微不至,每個人心中都包含期待,弟弟趕緊醒過來,然而14年過去了,不僅沒能醒過來,在一個平靜的夜晚,劉先生離開了人世。
這一次他走的很安詳,沒有病痛折磨,算是另外一種意義上的壽終正寢!
四姐妹知道劉先生心中最掛念的還是女兒小劉,雖然在生病的14年間,母女倆不聞不問,甚至連面都沒出。
但是父親去世,作為女兒,小劉還是應(yīng)該過來送最后一程,四姐妹按壓心中悲痛,給侄女撥去電話。
小劉得知父親去世后,馬不停蹄趕回老家,為劉先生送終,在四位姑姑的協(xié)助下,他的葬禮簡單且平和。

身為女兒,小劉在最后一刻履行了孝道,劉先生的喪葬費有一半都是她出的,而且墓地的選擇,都是她幫忙挑選的。
可以說,小劉做的可以了,至少在最后這一刻體面送走了弟弟!
葬禮結(jié)束后沒多久,以為兩家之間的前緣盡散,讓人意想不到的是,四姐妹各回各家沒多久,就受到侄女小劉送來的法律傳票。
原因很簡單,劉先生生前名下還有一套房和一部分銀行存款,當(dāng)時四姐妹打算平分,但是小劉不愿意。
法律上都說了,直系親屬去世,第一順位繼承人應(yīng)當(dāng)是自己,怎么能讓姑姑霸占父親的房產(chǎn)呢?小劉不甘心,這遺產(chǎn)必須全部都是她的。

先不說法律如何判決,單說小劉個人,父親生前并未苛待她,即便是平日來往不密切,作為女兒,至少每個月要過來看一看,而不是14年從不露面,人死了才講所謂的養(yǎng)老送終。
四個姑姑從沒有因為小劉不來看弟弟對她惡語相向,還自主承擔(dān)起照顧弟弟的責(zé)任,沒讓年僅9歲的小劉,身上背上如此重的重擔(dān)。
無論如何,小劉都應(yīng)該給四個姑姑磕一個頭!
繞回到法律上,遺產(chǎn)繼承法確實說了直系親屬去世,孩子和配偶是第一順位繼承人,但是法理無情,人亦有情,且遺產(chǎn)分配從不是按照這一條法律去進行。

因此,法院將劉先生的財產(chǎn)劃為五份,其中四位姑姑一人一份,最后一份歸小劉所有,總而言之,這是最合理的處理辦法。
如果四位姑姑真相追究小劉的話,恐怕是不脫一層皮都出不來,不過是看在情分上,懶得計較罷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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