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干不如會算,要不然干一輩子都是白干。

世事無常啊,誰能想到我兩年前把家里拆遷補償?shù)?套回遷房都給賣了,4套房子賣的總共房款是900萬元,分兩次存進了銀行,第一筆存700萬元,年利息是3.45%,第二筆利息是2.9%,這兩筆存款都是存的三年定期。

這兩筆存款到期后,連本帶利可以拿到1000萬,按照現(xiàn)在的房價可以買回8套房子。

一進一出,4套房變成8套房,是不是就是傳說中的選擇不對,努力白費,這也說明選擇大于努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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咋就這么有錢呀,這4套房能賣到900萬,相當于200多萬一套的房子,在湖北的房價也還可以嘛。

即使到期了有1000萬,但你也不會拿這1000萬去買8套房。

話說回來,1000萬拿一半去買4套房,這4套房裝修起來拿來出租,還剩下500萬,既是包租婆又是現(xiàn)金大王,這命咋就這么好呢?

反過來,當初這4套房子不賣掉,裝修起來出租,每套房租金3000元,4套房3年租金可得140000元,房價掉一半,資產(chǎn)貶值最多只剩下500萬。

這樣算起來,還是把房子賣掉更劃算,對嗎?所以要把手里多余的房子賣掉,只留一套住的就可以,對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