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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| 難得君

一個3歲孩子的死亡,徹底撕開了保險行業(yè)的遮羞布。

當上海寶媽張女士捧著兒子的死亡證明去要保險理賠時,某邦人壽用白紙黑字告訴她:你兒子死得太快了,不夠資格賠!這場鬧劇不僅打了"高端保險"的臉,更讓所有人看清了保險條款吃人血饅頭的事實。

就連濃眉大眼的人民日報都實在看不下去了,親自下場發(fā)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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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人命變成數字游戲

先說說這件事的來龍去脈。

上海3歲男孩小湯圓元宵節(jié)當天確診暴發(fā)性心肌炎,短短三小時就沒了呼吸。他媽媽張女士買過某邦人壽的重疾險,每年交4630塊,保額50萬。按常理想,孩子人都沒了,這總該算重大疾病吧?結果保險公司兩天內光速拒賠,理由能把人氣笑:合同里寫著"嚴重心肌炎要拖滿180天才能賠"。

咱們仔細看看這份"要命合同":想拿到賠償,得滿足四個條件——心臟衰竭到最嚴重級別、心臟泵血能力低于30%、病滿半年、永遠干不了體力活。

翻譯成人話就是:你得半死不活地熬夠半年,才有資格領保險金??杀┌l(fā)性心肌炎是什么???醫(yī)生都知道這是"閃電殺手",80%的患者活不過24小時。某邦人壽這招簡直絕了,把必死的急病踢出重疾名單,還美其名曰"按合同辦事"。

更惡心的是保險公司的操作。第一次拒賠連病歷都沒看,第二次申訴半天就駁回,速度快得像是早有預謀。

合著他們核賠部門的工作不是調查事實,而是專門在合同里找不賠的理由?;钌暮⒆釉谒麄冄劾?,不過是個保單編號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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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規(guī)矩反而成了擋箭牌

某邦人壽搬出《保險法》第三十三條當擋箭牌,說10歲以下孩子身故最多賠20萬。但他們故意偷換概念:張女士要的是重疾險理賠,不是身故賠償!重疾險本該覆蓋治病救人的花費,現在倒好,人死了反而成了拒賠理由,這算哪門子保險?

現在各家保險公司的重疾險都在?;ㄕ?。合同里列著一百多種病,看著挺唬人,其實全是"畫餅充饑"。就拿心肌炎來說,能挺過180天的都是輕癥,真正要命的暴發(fā)性心肌炎反而賠不了。醫(yī)生們集體吐槽:這就好比說車禍斷腿的能賠,當場撞死的反而不賠,簡直荒唐到家!

最可笑的是保險公司看人下菜碟。張女士請了律師,某邦馬上改口說賠,還甩鍋給賣保險的業(yè)務員。

合著普通人活該被坑,只有懂法的才配拿到賠償?這種欺軟怕硬的嘴臉,把"店大欺客"四個字演繹得淋漓盡致。

三、整個行業(yè)都在耍流氓

某邦這事根本不是個例,而是保險業(yè)的常規(guī)操作。去年全國62%的重疾險糾紛都是條款爭議,保險公司把醫(yī)學診斷標準改成了拒賠指南。他們精算師算得門清:既要騙老百姓的保費,又不想掏錢理賠。

這些保險條款藏著個吃人邏輯:死得太快不算重病。按這個套路,癌癥晚期全身轉移能賠,但病人要是沒熬過化療期就死了,保險公司又能賴賬。合著買保險還得跟閻王爺簽協議,保證死得符合合同要求?

最不要臉的是甩鍋給業(yè)務員。賣保險時吹得天花亂墜,出事了就說"都是臨時工亂說的"。那些年薪上億的保險高管,哪個不是靠業(yè)務員坑蒙拐騙賺來的?現在倒裝起清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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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

小湯圓的悲劇給所有人敲響警鐘:保險公司的嘴,騙人的鬼。他們用天書般的條款給老百姓挖坑,用專業(yè)術語當吃人工具。今天能說暴發(fā)性心肌炎不算重疾,明天就能說癌癥轉移不算晚期。

這個行業(yè)真要洗心革面,就得把那些"活夠半年才賠"的缺德條款全廢了。重疾險就該保真正要命的病,而不是逼著人在鬼門關前打卡半年。

監(jiān)管部門也別裝聾作啞了,別讓保險公司繼續(xù)拿著法律當護身符,干著吃人血饅頭的勾當。

老百姓買保險是為買個安心,不是來和保險公司玩文字游戲的。要是哪天連生死大事都要按合同規(guī)定來,這保險保的到底是人命,還是保險高管們的錢包?